一、探索階段(Exploration stage):協助個案探索其想法、感覺與行動。
(一)建立支持與發展助人關係
(二)鼓勵案主說故事
(三)鼓勵案主探索想法與感覺
(四)催化感覺的激起
(五)從案主的觀點瞭解案主
理論:Rogers案主中心
(一)人性本善
(二)人有自我實現(self-actualization)的可能
(三)在同理(empathy)、尊重(respect)、真誠(genuine)及無條件積極性持(unconditional positive support)的情況下,案主便能樂納自己,進而能信賴自己內在經驗,因而能有成長與具有生長性。
二、洞察階段(Insight stage):協助個案了解其想法、感覺與行動。
(一)與案主一起建構新的洞察
(二)鼓勵案主決定其在想法、感覺、行動上所扮演的角色
(三)與案主討論助人關係的課題(例如:依附、誤解等)
理論:Freud的精神分析理論
(一)精神分析與人際關係理論為基礎
洞察階段主要從心理分析和人際關係理論獲得相關知識,特別是Freud、Erikson、Mahler、Bowlby、Kohut和Greenson。
(二)早年發展(尤其強調依附與個體化)
我們的模式中有著心理分析論的重要概念,我們強調早年發展是人格形成的基礎。個案也要瞭解是何種因素讓他們仍然沿用其防衛和不適應性行為模式,所以說改變的要素在獲得有關行為模式起源和延續的洞察。
(三)心理防衛機轉
(四)過去人際關係的檢驗與助人關係的立即檢驗與運用
三、行動階段(Action stage):協助個案在其探索和洞察的努力下決定所要採取的行動,並付諸執行。
(一)鼓勵案主探索可行的行為
(二)協助案主決定行動
(三)催化行動技巧的發展
(四)對案主嘗試所做的改變給予回饋
(五)協助案主評估改變,並共同修正行動計畫